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大淑村矿党委实行党员干部定期征求意见制度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大淑村矿党委为不断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促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的不断增强和工作作风的不断转变,进一步增进党内团结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2010年开始实行党员干部定期征求意见制度。定期征求意见的对象是矿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基层领导班子及成员以及机关各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定期征求意见每季度进行1次,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份进行;定期征求意见主要以座谈会、发放填写《征求意见建议表》、走访群众、党员谈心、设立意见箱等方式进行。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郭锐 莽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