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廊政办[2008]83号)要求,廊坊市国资委于10月10日至11月10日深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48个,进一步改善了生产安全环境。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以“吸取事故教训,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防范、完善安全监管”为主题,明确了排查覆盖率、隐患整改率、复查验收率、登记建档率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要求。按照岗位操作流程严格岗位自查、车间班组全面普查、企业深入彻底检查、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复查的查改思路,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监管企业领导高度重视,行动迅速,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具体,信息报送及时。整个集中行动期间,排查治理安全隐患48个,收到企业上报信息22份,报送市安委会信息12份,取得了良好效果,实现了国资委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